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5.3.3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 2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自动启泵压力设置点处的压力在准工作状态时大于系统设置自动启泵压力值,且增加值宜为0。 07MPa~0。10MPa; 3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时的静水压力应大于0。15MPa。 6.2.1 符合下列条件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 1 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 2 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 0MPa; 3 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 7.4.12 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 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2 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